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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司鉴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22
  

   在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成立10周年之际,学校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鉴所)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司法鉴定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互享利益成果。  

   12月21日下午,签约仪式在河西校区铁城科教馆会议室举办,仪式由副校长寿永明主持。司鉴所所长陈忆九和我校校长叶飞帆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我校与司鉴所将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司法鉴定、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开展系列合作,包括双方科研人员联合申报科研课题;我校将聘请司鉴所学科带头人为学校客座教授和外部专家,参与我校相关教学活动、教材编写,为师生举办学术讲座,进行科研指导;司鉴所的实验室向我校开放,在法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申报和建立高水平科研教学平台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双方将在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研制、司法鉴定质量控制、共建共享司法鉴定技术平台等方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享受对等的利益或成果,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此次签约合作期为三年。

   校党委委员、医学院党委书记柳国庆对我校与司鉴所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的背景和过程作了简要介绍。年初以来,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帮助和竭力促成下,双方经过6次洽谈,最终达成合作共识。

   陈忆九指出,此次合作是司鉴所与高校全面深化和拓展的成功尝试,也是司鉴所寻求多样化发展和拓展发展空间的一次新探索。正值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双方的合作是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原则下的务实合作,对持续提升司法鉴定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技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叶飞帆在讲话中对司鉴所在浙江省率先选择绍兴文理学院开展合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拉高标杆,努力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协同创新,为司法鉴定事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绍兴市司法局长王旭波表示,双方的合作意义重大,对引领绍兴市司法鉴定走科学技术发展道路、打造综合司法鉴定业务平台将发挥很大作用,绍兴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为双方合作提供优质服务。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成立十周年和此次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喜临门”表示祝贺。他指出,双方合作对浙江省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浙江省的司法鉴定事业虽取得了不俗成绩,形成了“浙江经验”,但集鉴定、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任重道远。他希望通过此次合作,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与高水平的科研院校合作,借助品牌和专家团队的力量提升浙江省司法鉴定专业的水平和实力,期待双方的合作之花早结硕果。

   我校司法鉴定中心于2006年6月成立,前身为司法鉴定所;2012年3月,经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司法鉴定中心;2015年7月,原正大司法鉴定所合并到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柯桥分所。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创建于1932年,始名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是我国司法鉴定的发源地;经过84年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较大规模、技术领先、运转规范、享有盛誉的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鉴定服务、教育培训、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机构,堪称是国内司法鉴定行业的龙头老大。

   10年来,我校司法鉴定中心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依托于绍兴文理学院的人才、仪器设备及政策优势,始终坚持“探真、求实、明鉴”的质量方针,以“每一个案子都要经得起法庭的质证”为理念,创建出“讲正气、规范鉴定促公平,讲学习、优质服务赢美誉”司法鉴定品牌,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也收获了省级化解人民矛盾先进集体,省、市两级优秀司法鉴定机构等诸多荣誉。如今,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拥有鉴定人员40人、工作场所1800余平米、仪器设备近800万、年检案量近万件,鉴定项目达到5个,已成为具有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鉴定类别的浙江省知名的综合性鉴定机构,实现了法医类鉴定项目全覆盖,正在筹备开设新的鉴定项目。2014年9月,继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杭州迪安后,成为全省第四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的鉴定机构。

   司鉴所所长陈忆九、副所长吴何坚,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我校校长叶飞帆、副校长寿永明,校党委委员、医学院党委书记柳国庆,以及省、市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和校相关部处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后,还举办了司法鉴定中心成立十周年发展恳谈会。

   恳谈会上,司鉴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室副主任冯浩作了题为《面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司法鉴定服务》的主题报告。司鉴所质量处处长方建新对司鉴所与我校的战略合作提出了三点设想: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对疑难复杂案件或需要特殊仪器的案件开展合作;二是在合作框架内拓展新的鉴定领域,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三要服从省司法厅的管理,按章办事,规范发展,互帮互助,树立标杆。

   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处副处长杨宇军、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包朝胜等省市公检法相关领导和兄弟高校司法鉴定领域相关专家一一发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医学院  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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